第七十七章 无事献殷勤(五更求月票) (第2/2页)
苏超其实也可以搭公交车,但是那样转来转去的比较麻烦。
而且谁能拒绝骑摩托车呢。
他是真的想骑摩托车,并不是要占雷神的便宜。
“你骑吧,但是速度不能太快。”
鉴于苏超是为了干正事,雷神也没有拒绝。
她们姐妹两个有乐器店需要看着,轻易不会出门,就算真的出门,大不了坐车就是。
“放心吧,我最惜命了,还有借钱的事……”
苏超厚着脸皮。
既然你都已经提到借钱的事情,那必须要顺带着给办了。
不然多不给面子。
就苏超他身上这几千块钱,别说买到足够多的歌发专辑了,就连这个月的随机商店可能都没资格去关注。
苏超计划分三个方向去搞钱。
第一,卡萨布兰卡那边的待遇必须要再提一提。
《再见》给歌厅带来了大量的人气和客人。
消费热情肉眼可见的高涨。
而一旦苏超在歌厅“首发”更经典的《月亮惹的祸》,那效果必然更进一步。
还让他和吴修波、沙包亮享受一样的分成待遇,这简直就是对他的羞辱。
哪怕严思远和红姐对他都很不错,这个利益苏超也必须要以理据争。
他什么都可以吃,就是不吃亏。
第二,按照他和红星生产社的协议,第一张专辑的预算是15~25万,最终看歌曲质量来确定实际金额。
如果说仅有《再见》这首歌做主打,那陈健添可能会把制作费压在十五万这个基础区间。
但是现在有了《月亮惹的祸》,那必须要顶格制作。
同样是协议里的规定,苏超把词曲和编曲的创作费预算提高到了20%的比例。
最初版的协议里是12%,这是业界行价。
现在陈健添估计也明白苏超为什么看重这个了,人家完全可以自己创作,自然要争取最大利益。
这笔钱,苏超可以要求红星生产社预付过来。
25万的20%,就是五万块钱。
扣完税之后也有好几万呢。
十首歌五万块钱创作费,看似很少,其实也差不多。
毕竟,别人发专辑就只有一首主打。
两三万块钱买一首主打,那就属于高质量了。
剩下的歌曲,随便买点,再添两首老歌,五万块钱可能都花不完。
只有苏超,目前攒出来的三首歌质量全都上乘。
陈健添现在估计非常后悔,不应该为了多出来的17%版税比例,把音像版权全都留给了苏超。
这就是甜蜜的苦恼。
除了这两种搞钱方式,第三种就是借朋友的钱了。
其实还有第四种。
那就是等他把《月亮惹的祸》唱火了,就会有很多有钱的大牌歌手来找他邀歌。
他开个高价,现场倒卖该歌手自己未来的经典歌曲。
还是那句话。
钱没了可以再赚,但是要是良心没了,那赚得可真多呀!
“你想借多少,我的钱在香江那边压了一批货,你如果想借太多我也没有。”
林知梦现在都有些怕苏超了。
这家伙总是干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,万一他要借两百万,还真不一定拿得出来。
“姐,五万有没有,等我发了专辑,见到回头钱就还给你。”
苏超想了想,五万块钱也就差不多了。
几个渠道的钱加在一起,就可以正式考虑发专辑的事情了。
剩下的七首歌,没必要全都是经典。
过得去就行。
市场就那么大,红星生产社的发行能力摆在那里,再加上盗版横行,这年头唱片能卖百万都属于逆天。
去年的销冠刘得华,凭借《忘情水》卖了三百万张。
这三百万张,有一部分是因为专辑质量确实出色,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它属于刘得华。
很多人冲着“刘得华”这个名字买专辑。
哪怕苏超十首歌全部经典,也顶多百万级的销量。
要是他随随便便比肩刘得华。
那刘得华人家这些年岂不是白混了。
苏超离开的时候,没有拿走那五万块钱,毕竟人家就算开乐器行,也不会在店里放那么多现金。
约好了明天早上来取。
雷神也不怕苏超赖账,她昨天参与了《月亮惹的祸》歌曲录制。
虽然觉得歌词写的太不要脸,但是实话实说,她还挺喜欢苏超这首新歌的。
比《再见》更喜欢。
苏超到了MV拍摄现场,也就是颐和园西堤这一带。
他惊讶地发现,MV导演居然是霍建起。
哎哟,我的《那人那山那狗》来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