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二章 一百遍啊一百遍(求月票) (第1/2页)
类似陈楷歌这样的渣男真心不在少数。
对歌词表达的意境感同身受,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得到了升华。
不过,有一件很离奇的事。
很多东西如果男人觉得好,那女人一般都不会太喜欢。
男人渣的话,渣什么?
那肯定是渣女人啊。
然而,《月亮惹的祸》女人也喜欢。
在她们的理解里,这首歌所呈现的是一种,从心动逐渐变成深爱的状态。
被那一轮又大又圆又明亮的月亮所诱惑,许下关于一生的承诺。
这是何其的浪漫!
简直要浪死了!
现场客人纷纷送花,有的甚至直接送出了一个千元大花篮。
陈健添长长的舒了口气。
他也是搞音乐的。
他识货!
这首歌绝对比《再见》更好,更受这些夜场男女欢迎。
其实,《再见》也很好听,但是它的受众要小一些。
主要适用学生毕业场景。
后来经历网络短视频时代,成为很多类似短视频的专属BGM。
音乐一响,就知道学生们要毕业了。
情侣们要分手了。
宾馆要开始准备房间给人打分手炮了。
《再见》在卡萨布兰卡之所以受欢迎,是因为歌厅的文艺定位,再加上第一次听到这歌的新奇感。
而《月亮惹的祸》虽然做不到让每个人都喜欢,但它却是现象级的经典。
属于张宇的代表作。
在刚出来的1999年(98年12月发行),神仙打架的年份,这首歌也不输任何同期对手。
而且长尾效应非常强。
哪怕是二三十年以后,这首歌都还是KTV点歌榜常客。
月亮一直在惹祸。
网络上还诞生了不少相关的梗。
苏超八万六拿到这首歌,他肯定是赚了的。
请张宇和十一郎帮忙创作,最起码也得五万朝上才能拿下来,这还是人家愿意卖的情况下。
而且,就算愿意卖,那版权还是人家两个的。
苏超只有演唱的权力。
现在不一样了。
苏超作为词曲作者,拥有完整的著作权,想授权谁唱就授权谁唱,自己想唱多少遍都行。
别说八万了,就算十八万,其实也非常值。
十八万卖给吴修波、沙包亮,就问问他们愿不愿意要?
肯定愿意啊!
歌手成名没那么复杂。
一首火歌就可以让他们一跃成为当红歌手。
现在盗版横行,专辑销售的钱可能不多,但是广告和商演就太赚了。
商演动辄上万,比演员赚的都多。
勤快一点的话,一个月可以跑七八次商演,三个月就把这首歌的本钱赚回来了。
嗷嗷待哺的驻唱多,好歌却是稀缺资源。
沙包亮在咬牙切齿,后槽牙都快咬碎了。
他是真的嫉妒。
他觉得自己的唱功比苏超好,比苏超更早入行,凭什么他遇不到一首像样的好歌。
吴修波面沉如水。
不过,他除了嫉妒之外,还有一丝颓然。
他从苏超的身上,再次看到一个刺痛他的现实——该火的人一个月不到就能火,没命火的人,就像他,从1988年就开始唱,唱了七八年依旧还是这个鸟样。
说是头牌,其实就是富婆的玩物。
富婆这东西不好判断,有些所谓的富婆其实就是骗子。
她可能根本没钱,花言巧语哄他花钱陪睡。
她甚至可能是别人的小老婆。
这一路走来,全特么都是血泪和辛酸。
算了,本来就有意离开这个圈子去做生意,现在正好激流勇退。
这些年认识了不少真富婆。
做生意的话也能得到她们的帮助。
苏超根本不知道,他的新歌让吴修波提前终止了驻唱生涯。
根本不需要去在乎了。
他现在的影响力马上就要脱离卡萨布兰卡歌厅的范畴。
如果说以前他必须依赖歌厅平台,那现在他哪怕去一个普通歌厅,只要场地够大,他也能快速的让歌厅因为他快速崛起。
“谢谢哥哥姐姐们送的花,我爱你们,只想和你们一起到白头!”
苏超目测了一下,刚才那一波送的花绝对有三千了。
还有个送上千花篮的大佬。
现在歌厅不分他的钱,送花的收益全都是他自己的。
榜一大哥威武!
才会在刹那之间,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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