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:人头落地,无非听个响 (第1/2页)
一把烈日刀,沾满了鲜血。
一个黑皮手中握着一把火刀,腰间另别着一把钢刀,他从来没有如此尽兴过,他看着面前临时结盟的八个选拔人,露出一丝屠夫的笑。
他是一位散修,从山坳子走出来的普通人,也被叫作乡下人。
他文化不多,但也知道一个道理,虎豹往往独行,牛羊才会成群。
每个人身上,都挂了彩。
黑皮名陈命,他伤最重,但却叫嚣的最凶:
“畜牲们,爷爷我以前在村里是靠卖狗肉过活的,你们,惹错人了!”
在陈命眼中,这八人与野狗无异。
陈命用刀,只会简单的一招,朝人头砍去。
他觉得这一招最好用,也最快活,反正一刀剁下去,包包有个人头落地便是。
不是你死,就是老子亡。
杀人嘛,又不是绣花,婆婆妈妈的刀法,他学不惯。
八人都是名门子弟,他们怎能受得住这种侮辱,一个个前仆后继,而陈命手中提溜的人头也越来越多。
为了面子冲上来,这些人是一个比一个快,但真要以命换命,却都在犹豫,犹豫的后果就是人头砸地。
陈命吐了一口血沫,这般德行,倒是有点玷污了他新换的刀。
他杀到最后,仅剩三人,落荒而逃。
陈命没有去追,反而一下子瘫倒在地:
“要是要再来上三只,估计小爷我就交代在这了。”
他举起手中的烈日刀,看着它,感觉这玩意确实比腰上钢刀好用。
这是他这么多年,走南闯北,全部身家租来的一把刀。
至于他腰上钢刀么。
是村里破庙山匪丢下的,陈命用它宰了欺他的恶霸,那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活的像人。
从那以后,一个少年,一把钢刀,就要过一辈子。
新刀唯一一个缺点,就是砍下人头,只能听见一声响。
陈命忽然笑了,似乎预料到了什么一般,只见这新刀刀身如镜,里面折射出一道人影。
“等你很久了。”
陈命翻身一刀,本想偷袭他的人被这一刀削去一只耳。
陈命看着面前男人捂着耳朵痛叫的狼狈样子,戏谑道:
“我以前在山坳子抓野狗时,年纪不大,八九条野狗要是一扑而上,估计能把我生吞个精光。”
“可惜我手里有把钢刀,人惜命,畜牲,更是如此。”
“但总有那么一两只狗,自作聪明,把其它同类的命不作数,等到最后的最后再扑上来,自己就能吃个痛快。”
“哎,其实想想,畜牲和人,倒是真没什么区别。”
陈命手中的火刀,在一刻,才真正显露凶光。
他一刀砍向男人的狗头,刀悬在脖前,却被男人御气,用一面镜挡住:
“这是我租来的宝物,能反弹你刀上火,活命的,只能是我!”
男人嘶吼着,话虽如此,但他在等陈命脱手,他想逃,觉得这个黑皮,跟一般人,不太一样。
烈日刀尖上的火顺着刀身,反烧到陈命握刀的手。
可陈命的手即使被烧的隐见手骨,他脸上都没有任何表情:
“这么多年,老子什么都放下过,面子,尊严,你能想到的,通通一切。”
“可老子唯一没放下过的,就是手中的钢刀!”
陈命一刀砍下,男人彻底人首分离。
陈命又吐了一口血沫,从身上随意扯下一块布料,绑在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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