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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章 公孙苍毫,文事

  第35章 公孙苍毫,文事 (第1/2页)
  
  孔子曾言笔则笔,削则削。
  
  毛笔早在春秋时期就有。
  
  后世也出土有大量的文物。
  
  只是造型与后世有所不同,笔头的毛是在笔杆外圈,而后以漆线牢固。所以笔杆都比较细,有的甚至是以木枝为杆,而且还有些弯曲。
  
  公孙劫这些年都没捯饬过。
  
  一来是没必要,二来是不太懂。
  
  有时提笔想起来,过半个时辰又忘了。
  
  反正能凑活着用,也就没管。
  
  自灭齐结束后,蒙恬就被调至上郡任郡尉。包括李鲜在内,也跟着去当了个县尉。他在上郡厉兵秣马,督造长城,主要就是防范北方胡戎。
  
  秦国伐楚之时,匈奴是趁机南下抢占了河南之地(后世的河套)。秦国也没功夫搭理他们,毕竟光顾着灭楚忘记打匈奴了。
  
  经秦廷商议,决定连接燕赵秦三地长城,届时东西横亘万里。秦始皇看的很远,他要以长城为起点,对胡戎发起反击!
  
  他要打的不仅是匈奴!
  
  而是所有的胡戎部族!
  
  大月氏,东胡,林胡……
  
  他们全都跑不掉!
  
  是的,长城不是只能用来防守。
  
  在雄主手里,也能用做进攻!
  
  而秦国最擅长的就是进攻!
  
  蒙恬作为边郡郡尉,就是一把手,军政大权几乎皆在他的手上。他虽是以武功闻名,但同样也能躬操文墨。这年头文武不分家,要求的可都是全能。
  
  看看朝堂上的那些博士。
  
  个个都是精于剑术,擅长车骑。
  
  毕竟不懂些拳脚,怎么讲道理?
  
  公孙劫此前就曾与他说过,现有的毛笔太过劣质。在竹简上还行,可在纸上就难有笔锋。特别是用以书写佐书,甚为不便。
  
  显然,蒙恬一直都记着呢。
  
  在用坏很多毛笔后,蒙恬悟了!
  
  就是眼前这支与后世近似的公孙笔。以枯木为管,鹿毛为柱,羊毛为被,是谓苍毫!
  
  秦始皇提笔着墨。
  
  就在上好的竹纸上而书。
  
  这可是蓝田县的招牌。
  
  以青竹为原料而制成。
  
  纸质柔软,浸润保墨。
  
  发墨色,易笔锋。
  
  卷舒虽久,墨终不渝。
  
  最适合的就是用来印刷。
  
  秦始皇是挥毫泼墨。
  
  一笔一划都很认真。
  
  写的也是个【秦】字。
  
  只不过是隶书的写法。
  
  显然也是花心思学习过的。
  
  作为处处求新求变的皇帝,秦始皇很喜欢看书,也愿意花时间去琢磨。在他的卧榻之处,皆有堆积的书籍。每当有空,他总会翻出来看看。
  
  “这是你整理出的隶书。”秦始皇捋着胡须,放下毛笔道:“朕问过赵亥,他说以隶书印刷要远优于小篆。隶书化繁为简,化圆为方,便于刻字。朕也认为可行,后续便可将字板送至各个郡县。由郡守负责印刷,将律令传至每一寸土地!”
  
  秦始皇双眼放光。
  
  好似看到了无数斗食小吏奔走各地。
  
  他们手握木牍,捧着簿册宣扬律令。还有无数弟子头戴木冠,在学室中捧着书籍诵读律令。
  
  一切的一切,皆在他的眼中。
  
  他看到秦国变得空前强大!
  
  是他亲手打造出的千秋盛世!
  
  足以在历史长河中,绽放荣光!
  
  “会有这么天的。”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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