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罪恶都市 (第2/2页)
没人发笑,成年人们走开了,啪嗒啪嗒逐渐远去。
孩子舔着冰淇淋,笑出声,但不是被笑话逗乐。
儿童冲着他:“妈妈,这是个小丑!”
杰克彻底把广告牌放下,他的笑话连孩子都无法逗乐。
“嘿,谁允许你在这里招摇的?”
几个黑衣大汉抽着烟,一只手插在裤兜,把烟灰弹在他的西服上。
别,他赶忙拍掉仍有温度的灰烬,这可是他好不容易凑足钱买下的。
“想在这条街为店铺宣传?”大汉向他比比手指,摩擦一下:“你得给我们交点意思。”
杰克喉咙一紧,吞下些口水:“我不知道连这个也得…”
“只要你还在市里,小子,你就得给家族贡献。”
哥谭是一座属于黑帮的城市,警察和政客都不过是用来清点利益的手套。
杰克额头冒汗,他发现大汉的裤子侧边有某处突出物,而那人的手正在摸向那儿。
这点情况没必要动枪吧,他都快哭出来,幸好对着镜子习练的表情起到效果,他勾出僵硬的笑容。
“我需要点时间来…”
“我很讨厌这座城市。”一个身着黑袍的男子从小巷的阴影角落伸出一只脚。
梅萨一进入哥谭市就后悔了,以他的感官能看清所有肮脏,有种捏着鼻子掉进粪坑的感觉。
但他必须来,特别是远远望见那团笼罩城市的迷雾。
之前还没成神时哥谭在他的目光下不过是个洛圣都现实版,但如今某种黑暗似乎一直徘徊在城市从未离去。
难怪蝙蝠侠总是解决不了哥谭的犯罪问题,怕是涉及到了其余神明或者魔法诅咒。
抛开超凡因素不谈,真有人能在这里活下来吗?他才在小巷上走了几步就遇上了两次抢劫,走到大路上又看见一次银行劫案。
哥谭的警车响着快咽气的铃声,慢吞吞出发。
给了梅萨很大的本地人震撼。
现在他转过街角刚听完一个没什么天赋的喜剧演员表演,就又遇上了黑帮欺压良善。
勒索是吧。
“把你们身上的钱都交出来,打劫。”他指着几个大汉。
几个黑帮混混面面相觑,哄堂大笑。
领头的摸出枪,枪口对准梅萨,翘翘手指:“我有点没听清啊,沙壁,你再说一遍?”
“我不喜欢重复说词。”梅萨两眼发红,热视线精准融掉枪身,还大发慈悲的避免此人的手废掉。
混混哆哆嗦嗦扔掉废铁,身后的小弟们噤若寒蝉。
他们没有任何迟疑,扑通一下跪倒,排出所有美刀:“哥,您请。”
识时务也是在哥谭能存活的关键技能。
眼前的男人明显就是怪胎之一!
梅萨接过金钱,塞给一旁睁大眼睛的杰克:“你的笑话不错,喏,这是我的打赏。”
“别在哥谭待了,换个城市吧,这里不适合你。”
“至于你们这些黑帮,很快就得失业了,换个正经法子赚钱吧。”
既然他走入城市,那么哥谭自动属于他,黑帮治国让人恶心。
地球都是他的,这个城市他怎么看都不顺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