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一章 政审无碍故土安身 (第1/2页)
日子一晃,已是4月20号。
距离他们租下房子、办好居住备案,已然过去了五六天,一切都安顿妥当。
这天一早,天刚亮透,杨志森便扶着苏慕兰,两人一同再次来到苏州市公安局。
这一回,他们是专程来正式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。
刚走进户籍科大院,就听见值班室里收音机正大声播着新闻,声音清晰地飘出来:
“……本台消息,亚非会议在印度尼西亚万隆继续举行,周总理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,提出求同存异方针,受到各国代表热烈欢迎……”
屋里几位民警正围着收音机听,时不时点头议论。
“万隆那边开大会呢,全国都在听。”
“咱们国家这回可是扬眉吐气了。”
杨志森扶着苏慕兰在门口稍等,也侧耳听了几句,心里一阵激荡——
境外漂泊多年,如今祖国在国际上挺直腰杆,他和慕兰又在这天申请恢复国籍,仿佛一切都赶在了最好的时辰。
不多时,还是那位老民警从里屋走出来,看见他们,抬手招呼:
“你们来了?居住备案都办好了吧?”
杨志森上前一步,将一叠板合装订整齐的文件双手递上:
“同志,备案手续已经全部办妥。今天我们带齐全部材料,正式申请恢复苏慕兰同志的中国国籍。
这是她的原籍户籍原本,以及缅甸官方出具的原籍注销正式证明和自愿放弃缅甸国籍声明书,三份材料合订在一起,都是八莫行政局正式盖章的合法文件。”
老民警接过合订本,逐页仔细查看:
国籍恢复申请材料(合订本)
材料一:原籍注销正式证明
出具单位:缅甸联邦八莫行政局
姓名:苏慕兰
性别:女
原籍:中国云南省盈江县
户籍编号:(略)
兹证明苏慕兰原籍中国户籍已按缅甸联邦国籍管理条例,正式办理原籍注销手续,注销程序合法合规,文件真实有效。
特此证明。
八莫行政局(公章)
局长签字:张××
日期:1955年3月1日
材料二:自愿放弃缅甸联邦国籍声明书
申请人:苏慕兰
性别:女
原国籍:缅甸联邦
住址:缅甸联邦八莫市玄鸟商会辖区
本人苏慕兰,自愿、无条件、无任何胁迫,正式声明放弃缅甸联邦国籍,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。
申请人签字:苏慕兰
日期:1955年3月1日
老民警对照着苏慕兰的原籍户籍原本仔细核对,信息完全一致,公章清晰正规,他缓缓点了点头,语气郑重:
“材料齐全,手续合规。
有原籍户籍原本,又有缅甸官方出具的原籍注销证明和放弃国籍声明,恢复国籍的条件完全具备。
你们填好申请表,我这边立刻受理登记,后续按程序报批。
批文一下,户籍就正式恢复,你们就是堂堂正正的中国公民了。”
杨志森深深鞠了一躬:
“多谢同志!多谢政府!”
苏慕兰也轻声道谢,眼眶微微发热。
窗外,收音机里万隆会议的新闻还在继续,阳光透过窗棂洒在桌面上,一片明亮。
苏慕兰在苏州市公安局递交恢复国籍申请的材料,按照涉外事项的规定流程,一路从分局上报到市局,再由省厅汇总归档,最终一份简要情况通报,悄无声息地送到了北京苏振邦所在的部委机关。
这份通报并不起眼,只是例行的干部家属涉外事项备案,可落在人事部门和保卫部门眼里,分量却完全不同。
苏振邦是副部级领导,女儿多年下落不明,如今突然在国内申请恢复国籍,消息一到机关,小范围里立刻就有了议论。
办公室里、走廊上、茶水间里,几句压低的声音若有若无地飘着:
“老苏那个女儿,不是好多年没消息了吗?”
“听说在缅甸待了好些年,现在要恢复国籍回来了。”
“这事可不简单,涉外、身份复杂,组织上肯定要过问。”
议论归议论,没人敢明着多说,但所有人都清楚:
这种事,组织上必然要找苏振邦本人谈话核实。
果然,没过几天,部里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亲自找了苏振邦,谈话地点就在机关小会议室,没有第三人,只有两位老同事、老领导面对面。
副部长开门见山,把那份情况通报轻轻推到他面前:
“振邦同志,今天找你,是为了你女儿苏慕兰的事情。
苏州那边报上来,她正在申请恢复中国国籍,你知道这件事吗?”
苏振邦拿起文件,平静地翻看了两眼,又轻轻放下,神色沉稳,看不出丝毫慌乱。
他缓缓开口,语气坦荡,一字一句都经过思量,既符合组织原则,又护住了女儿,更守住了自己的立场:
“报告组织,这件事我事先并不知情。
慕兰这些年一直在境外缅甸商务代表处做翻译,最近带着女婿回家看望老爷子,因工作忙,本人也是憽憽忙忙见了一面,也没问工作上的事,怎么会申请恢复国籍呢。”
副部长微微点头:“组织上也是这个判断,所以先找你了解情况。
你要明白,她长期在境外,身份特殊,现在突然回国恢复国籍,机关内部难免有议论,组织上必须掌握清楚。”
苏振邦心中一震,但面上依旧沉稳,缓缓开口,每一句都实事求是、又把关系圆得天衣无缝:
“当年,慕兰确实是经组织批准、持翻译证明合法出境,组织和我都以为,她是按计划前往缅甸代表处报到。
这些年,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,我真的以为她去了代表处当翻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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