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9章 掠金银矿藏 (第2/2页)
“甲斐国黑川金山,倭人旧矿洞已清理完毕,新炉在建,预计下月可出金。”
“出羽国小坂银山,矿脉极富,然地处深山,道路难行,已征发民夫三千,开凿道路,并派兵一队驻守……”
李瑾听着汇报,看着地图上一个个被标记出来的、代表矿点的红色圆圈,脸上并无太多喜色,只有一种沉静的、一切尽在掌握的笃定。他知道,这些流淌出的金银,才是此战最实在的收益,也是未来控制倭国、支撑更大野心的基石。
“传令崔器及各矿场主事,” 李瑾指示行军司马,“开采冶炼,一应以安全、高效为首要。可酌情提高熟练工匠及倭人监工之待遇,以激励其心。然,对征发劳役,需严加看管,防止逃亡、暴动。各矿场驻军,务必提高警惕,若有胆敢破坏矿山、煽动滋事者,无论何人,立斩不赦,并追究其主家连坐之责!”
“所得金银铜料,除留小部于当地用于支付必要开支及驻军饷额外,大部需定期运送至难波津或博多津,由水师战舰押运,送回登州,再转送洛阳。运输路线、时间需严格保密,沿途加强护卫。”
“另,” 李瑾补充道,目光锐利,“严查各矿场吏员、军士贪墨、私贩矿料之行为。一经发现,无论官职大小,立按军法从事,籍没家产。朝廷与将士们跨海血战所得,不容硕鼠窃取!”
“是!” 行军司马凛然应诺。
随着矿监司在各矿点展开工作,大批的金银开始从倭国的山川中流淌出来,汇聚到奈良、难波津的临时府库。这些黄白之物,不仅直接冲抵着战争赔款,更以最直观的方式,彰显着大唐统治的“实效”。倭国的贵族、官吏们,眼睁睁地看着原本可能属于他们的矿藏,被唐人以绝对的力量和技术优势夺走,财富如水般流出倭国,心中滋味复杂。有些人暗中怨恨,但更多的人,在恐惧和利益的权衡下,选择了合作甚至主动投靠。
一些地方豪族,主动献上自己领地内疑似有矿的地图,或派出子侄、家臣,协助唐军维持矿场秩序、征发劳役,以换取一个“协理”、“监工”的头衔和微不足道的分成,或仅仅是保全家族平安。唐人也乐得利用这些“地头蛇”,以减少管理成本,形成了一种微妙而残酷的共生关系:唐人居于顶端,掌控技术和武力;合作的倭人豪族作为中间阶层,负责具体管理和镇压;最底层的,则是无数被强制征发、在恶劣条件下劳作至死的倭国平民、囚徒、奴隶。
当然,并非所有人都甘心接受。在一些偏远矿区,也曾爆发过小规模的劳役暴动或当地豪族煽动的袭击。但在唐军精锐小队和“霹雳火器”(小规模战斗中使用的手掷雷和火枪)的镇压下,这些反抗如同投入火把的雪花,瞬间消融。参与者被残酷处决,其家族被连坐,土地被没收,人口被贬为官奴,发往更艰苦的矿场。血腥的镇压,让反抗的成本变得极高,渐渐地,公开的抵抗越来越少,转为暗地里的消极怠工或零星逃亡。
掠夺是系统而高效的,但李瑾的眼光,并未仅仅停留在掠夺上。在一次与矿监司主事崔器的谈话中,他提到了更长远的方向。
“金银虽好,然终有采尽之日。且长途转运,耗费亦巨。” 李瑾指着地图上标注的矿点,“汝等在开采之余,需留意记录矿脉走向、矿石种类、伴生之物。倭国多山,除金银外,铜、铁、铅、硫磺等,亦不可忽视。尤其硫磺,乃火药必备之材,需寻稳定矿源,加大开采。可尝试在倭地就地建立一些工匠坊,利用其木炭、水力,将部分矿石粗炼,再运回大唐,以省运力。”
“此外,” 李瑾沉吟道,“倭人之中,若有心灵手巧、肯学肯干之矿工、匠人,可稍加笼络,传授其一些粗浅技艺,以为我用。未来,或可于倭地设‘匠作所’,专司兵器修缮、农具打造乃至船舶维护,使其能稍稍自给,减轻我大唐负担。然核心技艺,如精炼、火药配制、军器制造,绝不可外泄。”
崔器心领神会:“大帅高瞻远瞩。下官明白,既要取其利,亦要逐步使其能为大唐所用,成为海外之一臂助,而非纯粹之负累。”
掠夺,是为了滋养母国;而有限的、可控的技术转移和本地化生产,则是为了降低统治成本,并逐渐将倭国经济捆绑在大唐的战车上,使其难以脱离。这远比单纯的杀鸡取卵更为高明,也更具可持续性。
当第一批满载银锭的运输船,在唐军战舰的护航下,离开难波津,驶向茫茫大海,驶向登州,驶向洛阳时,它们运载的不仅仅是贵金属,更是一个明确的信号:跨海征伐倭国,不仅仅是一场军事胜利,更是一场利润空前丰厚的投资。倭国地下的财富,正通过唐军建立的体系,源源不断地流向大唐,充实着帝国的国库,也为李瑾和武媚娘心中那个更宏大的蓝图——走向更广阔海洋——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。
奈良的秋风中,仿佛都带上了一丝金银的冷冽气息。倭国,这个曾经怀揣着“日出处天子”梦想的岛国,正在以一种它未曾预料到的方式,被深刻地改变着。它的山川,在为征服者产出财富;它的人民,在征服者的驱使下改造着自己的土地。而这一切,才刚刚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