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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6章 《小王子》和《灵山》

  第576章 《小王子》和《灵山》 (第1/2页)
  
  “《小王子》?”
  
  “儿童文学?”
  
  刘鑫武和高行健都很快反应过来。
  
  不过刘鑫武并未作声,高行健揣测着说了一句:“那小马你说的这部毕业作品,应该就是之前咱们说过的那篇江弦还没发表的儿童文学了。”
  
  “应该就是那篇。”马建低声回了一句,顺便打量了下刘鑫武的脸色。
  
  刘鑫武脸上看不出有什么波动,只是静静的问马建:“这篇《小王子》.你看过了?”
  
  “看过了。”
  
  “那感觉怎么样呢?”
  
  “感觉?”
  
  马建回想了下这篇《小王子》的内容,神色一下子变得安然。
  
  “我感觉写的非常深刻,别人的儿童文学写不出他这水平。”
  
  “非常深刻?”
  
  刘鑫武皱了皱眉,“详细说说呢?讲的是个什么故事?”
  
  “嗯”
  
  马建思索一阵儿,“就是有个飞行员,掉在了沙漠里头,然后遇见了一位外星球的王子.”
  
  “???”
  
  刘鑫武和高行健对视一眼。
  
  沙漠?
  
  外星球?
  
 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?!
  
  光是听着刘鑫武就觉得非常荒谬了,就这也说非常深刻?就这能拿鲁迅文学院的第一?
  
  再说了,一部儿童文学作品,就算再好,又能好成什么样子?
  
  刘鑫武不大相信马建的话。
  
  他有自己的判断,觉得鲁迅文学院可能是碍于江弦的身份,因此将这部儿童文学作品推崇到了超出作品本身质量的地位,而马建呢,这又是文学界的小辈,说起江弦这名作家,自然只能说点儿江弦的好话。
  
  毕竟这种事儿在文学界又不是没见过。
  
  后来就更多。
  
  像是有名川省作家,因为自己的一部诗词选集荣获鲁迅文学奖,还被一众文学大家称赞“真乃绝唱!”“从生活小事中参悟出至乐至公至和!”
  
  那么想必这部获得鲁迅文学奖的诗集一定非常有水平吧。
  
  翻开一看:
  
  《洗脚歌》
  
  健身中心即金屋,中有玉女濯吾足。
  
  大腕签单既得趣,小姐收入颇不俗。
  
  尔今俯首休气馁,侬今跷脚聊臭美。
  
  来生万一作河东,安知我不为卿洗。
  
  嗯,把洗脚写成诗了。
  
  你读完一遍,甚至担心自己读的是盗版诗集,就这打油诗的水平也能拿鲁迅文学奖?
  
  结果人家都是咋夸的呢?
  
  周诗的神奇、周诗的妙造和周诗所特有的唐诗般的练达品格!
  
  《洗脚歌》是对白居易《琵琶行》的超越!
  
  “一个是写歌女,一个是写洗脚工前者的最终只不过是‘座中泣下谁最多,江州司马青衫湿’,是同情,是垂怜,是居高临下,而周某则与洗脚工平起平坐,甚至想到,说不定哪天我也会趴下为你洗脚!
  
  这是超越,这是哲思的超越,艺术的超越,这更是一种境界的超越!”
  
  也就白居易已经死了,不然这话给白居易听了估计得吐血。
  
  那你要说,这是诗集,一首写的稀松平常,其他写的说不定值得一读呢?
  
  那就接着往后翻。
  
  《寻猫启事》
  
  倘若发现,即请告知;
  
  但使归来,必有申谢。
  
  《葬猫二首》
  
  寻猫旧启文犹在,此去非非更不归。
  
  盏里香油连夜少,猫猫去矣鼠先知。
  
  写完自己家猫的事情,又写一写时下的新闻。
  
  《海啸歌》
  
  版块小碰撞,能量大放释。
  
  地心且惊悸,海洋作人立。
  
  《人妖歌》
  
  竞技选美作生涯,舞台得有绚丽在。
  
  观光客自天外来,一方经济为翻倍。
  
  还有《葡京赌城》
  
  门前居民迹如扫,挥金十九大陆客。
  
  海角归来说双规,使我达官失颜色。
  
  如果这都已经够离谱了,这厮还有更离谱的,他把翁杨恋都写成了诗,写完一首还不够,一写就是两首:
  
  大快人心今日事,春风吹皱一池水。
  
  振承造化宁为余,敖指丈夫当如此!
  
  公众实难冷眼窥,头巾虚有杞人畏。
  
  嘤鸣幽谷乐乔迁,栖得高枝终不悔。
  
  二八翁娘八二翁,怜才重色此心同。
  
  女萝久有缠绵意,枯木始无滋润功。
  
  白首如新秋露冷,青山依旧夕阳红。
  
  观词恨不嫁坡髯,万古灵犀往往通。
  
  总之,这样的臭脚都能捧,在刘鑫武看来,以江弦的地位,但凡写的差不点,鲁院也得对着他捧。
  
  不捧怎么行?
  
  堂堂《人民文学》的主编,要是让其他作家超了去,那这论资排辈的文坛可不就乱了套了?
  
  因此不仅得捧,还得大捧特捧,请一群评论家对着这篇掏空心思的研究,必须从这字里行间研究出些花儿来才行。
  
  想到这里,刘鑫武冷笑一声。
  
  “小马,你还年轻,趋炎附势的事情还是少作,巴金先生说过,我们应该说真话,我们更应该主张说真话,问你什么,你就有什么说什么,不用跟我们打马虎眼,这点不好。”
  
  马建一听这话都懵了。
  
  “打马虎眼?您.您是说这篇?没有啊,我说的确实是心里想的。”
  
  “唉。”
  
  刘鑫武痛心疾首的摇摇头,看着马建这模样,为当下文坛的年轻人感到惋惜。
  
  今后的年轻文人都是这样,以后这文坛得是什么风气?
  
  像是马原那样有独立个性的还是太少!
  
  高行健也听出了刘鑫武话里的意思,猜到了刘鑫武心中所想,但他看着马建的反应,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。
  
  “小马,那还在你那里么?”
  
  “《小王子》?”
  
  “对。”
  
  “在,我今天特地带过来的。”
  
  马建从包里取出一份稿子,上面歪歪扭扭写了《小王子》三个字,刘鑫武认识江弦的字体,他知道江弦写得一手很漂亮的字,他的字亦是非常有名气,看字体的话,这份稿子应该不是原稿,而是由其他人抄写而成的一份抄写稿。
  
  这事儿在这会儿的文坛也很常见,稿子发表前靠着抄写在圈子中间来回流传,当然了,这年代人也都比较有素质有本分,没人会干“刨活儿”的事儿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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